阿坝州档案馆是全州集中和永久保管各类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档案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挖掘、保护和研究红军长征在阿坝的珍贵历史记忆,丰富和优化我馆红色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阿坝州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红军长征在阿坝地区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红军长征在阿坝地区(包括但不限于懋功会师、爬雪山过草地、毛儿盖会议、两河口会议等重要事件)形成的文件、布告、电报、命令、指示、信函、传单、标语、宣传品、行军路线图、筹粮借物凭据、票据、借条、收据、报刊、画册等。
(二)在阿坝地区战斗生活过的红军指战员(包括其后代、亲属保存的)的日记、笔记、手稿、书信、家书、回忆录、口述记录、入党/入团申请书、立功受奖证书、委任状、证件、徽章、纪念章、臂章、衣物、生活用品等。
(三)记录红军长征在阿坝地区活动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老照片、胶片、录音、录像资料;长征亲历者、见证者、支援红军的当地群众或其亲属子女的口述历史音视频、采访记录等。
(四)红军长征途经阿坝时使用的军事装备、通讯器材、医疗器械、生产工具、行军装具等实物或照片;阿坝各族群众支援红军的粮食、衣物、向导图、炊具等支前物资、慰问品的实物或相关记载。
(五)反映阿坝地区与红军长征相关的历史文献、地方史志、族谱家谱、纪念文章、书画作品、雕塑、邮票、纪念封、票证以及各类出版物、文艺作品等。
(六)其他与红军长征在阿坝地区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或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主要以捐赠、复制、寄存三种形式进行。
1. 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无偿捐赠。对捐赠者,本馆将颁发《捐赠证书》,视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举办捐赠仪式并予以宣传报道。
2. 复制:对于特别珍贵且所有者希望自行保存原件的档案资料,经所有者同意,本馆可采取数码拍摄、扫描、复印等方式进行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
3. 寄存:经双方协商一致,所有者可将珍贵档案资料寄存于本馆。寄存期间,所有权不变,本馆负责专业保管与维护,并可在征得寄存者同意后,用于公益性的展览、研究及编研出版。
凡捐赠、寄存档案资料者,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依法予以尊重和维护。
三、征集时间
长期。
四、相关说明
(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权属清晰,内容真实,无法律纠纷。照片、音视频资料需内容清晰,并请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或提供者等)。实物请附简要介绍。
(二)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相关单位、红军后代、历史研究者及收藏爱好者通过来电、来函、电子邮件或预约来访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档案馆 接收指导科
单位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绕城路10号
邮政编码:624000
联系人及电话:
邓老师:0837-2823356
邮箱:58353280@QQ.com
我们期待您的热心参与和慷慨支持,共同守护阿坝这片红色热土上的永恒记忆,让伟大长征精神代代相传!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档案馆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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