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档案局,州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我州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与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开展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全面履行档案工作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1.馆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2年及以上;
(3)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3年及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2.助理馆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
(2)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学历,具有档案专业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4)中专学历,具有档案专业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3.管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档案工作1年及以上。
4.中初级职称为非档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重新确认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并从事档案工作一年及以上,其同一层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5.计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6.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再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限计算,按川职改(1991)8号文规定执行。
7.虽未达到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破格推荐条件的人员。
(三)业绩与成果
1.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业绩与成果须符合《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39号)规定的条件。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档案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论文要求
1.馆员。申报人员在任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期内撰写档案专业论文、代表作1篇及以上。
2.助理馆员。申报人员在任档案专业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期内撰写档案专业论文、代表作1篇及以上。
3.申报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对论文不作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业务规范、工作制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州档案局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意见》(阿州职改〔2012〕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七)考核
申报人员符合相应学历及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提前1年申报条件
1.在乡镇、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
2.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其享受提前1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现职以来被推荐者的品德、能力、工作业绩、贡献、年度考核等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须本人签名。
4.个人申请1份
5.公示材料1份
6.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2份。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2份。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代签。(装订在评审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9.《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1份。
10.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各2份。
11.论文、代表作1篇以上。
12.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考核等次需为合格及以上。
13.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业务规范、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等主要业绩证明、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
1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评审表》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人员未按要求准备评审材料或评审材料未整理、装订好,我馆均不予以接收。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在报送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学位审查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2.县(市)档案局,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应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件精神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 “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无异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且5年之内不得再次参评。
五、其他事项
1.按照相关规定,馆员评审费为每人次200元;助理馆员、管理员评审费为每人次100元。
2.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州档案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 阿坝州档案馆业务科;地址:马尔康市达尔玛街6号。
6.评审结束后,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及时取回评审材料,未取回的材料由州档案馆暂存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骆幼农 马杰 电 话:0837-2823356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4.申报评审档案职称任职资格花名册
阿坝州档案局
2019年10月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拟评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使用。1-7页由被评审者填
写,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
织部门审核认可。
2. 本表所填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 “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
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 现 名 | 性 别 | 民族 | 相
片 | |||||||||||||
曾用名 | 身份证号码 | ||||||||||||||||
出身地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身体情况 | ||||||||||||||||
最 高 学 历 | 毕(肄、结) 业时间 | 学校 | 专 业 | 学制 | 学位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 |||||||||||||||||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
何时加入 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 |||||||||||||||||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 |||||||||||||||||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 |||||||||||||||||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 止 时 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 明 人 |
工 作 经 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 职 务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著、译 |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答
辩
情
况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 |||
主管部门或县人事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 、地 、 州或省级 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专家评议组 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组织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备注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
公 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人事或职改部门审 批意见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诚信承诺书一式填写二份,分别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附件3
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申报人所在单位 |
同志申报评审 ,按照规定程序,对该同志情况进行审核,现承诺如下: 1.该同志所参评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 2.该同志个人申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业绩、论文、继续教育等评审职称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3.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该同志进行以业绩为主的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期无异议。 4.如弄虚作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审 查 人: 负 责 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 |
单位 同志申报评审 ,按照规定程序,对该同志材料进行审核,现承诺如下: 1、该同志所具有的资历水平符合《试行条例》和评审标准条件。 2、该同志所申报的职称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一致。 3、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推荐。 4、如弄虚作假,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审查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申报评审档案职称任职资格花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学历 |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 现从事专业 技术工种 | 拟申报 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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