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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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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档案局(馆)于1959年1月7日成立,是茂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茂县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和档案信息中心,办公地点在茂县集中大楼办公区内,位于茂县凤仪镇东大街行政中心E栋。单位定编11人,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股、馆务股三个股室,馆藏105个全宗,各类档案和资料41182卷(册),库房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

    建馆以来,茂县档案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起草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集中统一管理、接收、征集县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的重要档案资料;维护全县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料,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并根据国家要求,积极组建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立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组织全县开展档案学术活动和开展档案工作的交流活动,承办档案工作的外事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县档案局(馆)对推进全县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管理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推进全县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资料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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